【寒假安全伴我“童”行】洱源县炼铁中心完小寒假安全提示

洱源县炼铁中心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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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新年的乐章已经奏响,在此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一年一度的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请家长们履行好法定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

        我校定于2024年1月13日(农历2023年十二月初三)起放寒假,假期43天。


收假时间:

      于2024年2月25日(农历2024年正月十六日)报名,报名时间一天,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

二、安全提示

出行交通安全

    一、交通安全记心间

        1.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扎堆不推搡,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或路旁绿化带;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出行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过斑马线,文明有序依次行走。

        2.路途交通情况复杂时建议由家长陪护,确保出行安全。提倡“车让人不越线人快走不横穿”礼让斑马线,做“车让人人守规”交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

        3.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无牌无证三轮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人货混载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到遵守秩序、依次候车、有序上下;上车后要坐稳扶好,不擅自将胳膊、头等部位伸出窗外,少攀谈、不喧哗,不吃零食、不喝饮料,不玩锐利器具。

        5.12岁以下的孩子不坐副驾驶位,年幼孩子要使用儿童安 全座椅,乘车要系上安全带,防止急刹车等形成的冲击力造成人身伤害。

       6.春节返乡过节的家长和孩子,要提前关注车次信息,返行途中遵守相关规定。

       7.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中小学生严禁骑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出行;坚决不骑共享电动车出行;

食品安全

         二、 食品安全不能忘

        学生放假在家,家长有时会任由孩子随便乱吃,其实,放假期间尤其需要注意孩子的饮食。

        1.拒绝不健康的食物,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染有色素的食品等,不干净或变质的食品很容易引发急性肠胃炎。

        2.杜绝孩子暴饮暴食,孩子在假期吃了比平时多数倍的食物,很容易造成急性胃扩张,造成肠胃负担过重,消化吸收不良,造成肠胃的损害。

        3.购买食物时请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及生产日期。

消防安全

         三、 消防安全不马虎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也会发生安全事故,为了孩子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燃放烟花时一定不要让孩子一人独自玩耍,同时也要注意家里的用电设备。

        1.监督孩子做到不玩火、不玩电,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农村家庭使用火炉取暖时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2.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增强孩子安全文明燃放意识,防止发生燃放安全事故。

        3.寒假及“春节”期间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入森林;遇有火情,请及时报告家长或拨打119报警。

        4.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电杆及铁塔下玩耍;孩子不要私自救火,及时向周围大人呼救。

       5. 火炉取暖,要“三防”“四要”

“三防”

一防 烟尘污染空气,引起呼吸道、中枢神经系统等不适;二防 煤气中毒,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造成生命危险;三防 失火。

“四要”

一要 选用良好的炉具,保证供氧充分,燃烧完全;

二要 注意室内通风,不用紧闭门户;

三要 窗户上要留通风孔,保证室内空气对流;

四要 注意防火防爆。睡前封炉断火,拆断火源。

冬季防溺水安全

         四、 防溺水安全不忽视

        溺水事故不仅仅发生在夏季,冬季也是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不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严防发生 溺水事故,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到河、湖、塘、堰边去玩耍, 一定要远离危险水域,铭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

        1.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滑冰或玩水;

        2.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滑冰或玩水;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滑冰或玩水;

        4.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滑冰或玩水;

        5.不到无人监管的河、湖、塘、坝、水坑及水库边玩耍;

        6.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防冬季传染病

          五、 卫生保健要牢记

        冬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家长要时刻注意孩子的身体健

康,认真做好传染疾病的防预工作。

        1.做好传染病预防。冬季是上呼吸道传染的高发季节,寒假和“春节”期间家长尽量减少或避免带孩子前往人群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希望家长引起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工作。

        2.勤洗手。家长要和孩子一起勤洗手,特别是饭前和外出游戏玩耍回家后, 一定要先把手洗干净,减少细菌的传播。

        3.多通风。保持室内空气里流通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方式,空气质量达标时,保证每天不少于30分钟开窗通风时间。

防电信诈骗

           六、上网安全防诈骗

        1.上网时不把个人和家庭信息告诉他人,不向他人泄露个人QQ、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工具和银行卡密码。

        2.切勿点开不良网站链接、不安全或者被杀毒软件判定为病毒的链接。

        3.聊天交友要谨慎,不与网友见面;上网要有节制,文明健康上网。

        4.坚决抵制“网络贷” “套路贷” “粉丝贷”以及网络赌博等活动。

居家安全

  1.不留孩子一个人在家,告诉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

       2.教育孩子不攀爬阳台、窗台等高处危险的地方,不往窗外抛物。

       3.教育孩子要远离打火机、火柴、燃气阀、煤气罐等,防止发生火灾。

       4.家里的药品一定安全保存,以免孩子误食。

       5.剪刀、热水壶等危险用品要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防性侵

  儿童预防性侵注意事项:

        1.从小灌输给孩子,隐私部位即使是父母也不能去触碰,身体的其他部位也不允许陌生人去触碰。教给孩子一些常见的身体接触礼节与保护自己身体的区别:常见的见面礼节就是握手;为了表示好感,有的人喜欢拥抱、拍肩膀、后背;恋人之间的手拉手等。

        2.提前教会孩子身体的简单结构以及隐私部位都包括哪些,帮助孩子建立自我保护意识。比如,头部、颈部、胸部等都是什么作用,平时在衣着等方面哪些应该遮盖起来,哪些可以露在外面。

        3.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和陌生人在一起,处于陌生的环境中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比如,孩子在外面外,有陌生人和你搭讪,你可以避而不答,然后马上回家或者与小伙伴躲开,去别处玩;有陌生人给你诱人的食物,不要去吃。

        4.教育孩子学会说“不”,对不怀好意的事情要拒绝。比如,有陌生人让你帮忙领路,你把方向告诉他即可,没必要亲自领路;有人要带你去好玩的地方,也要马上拒绝;不认识的人过来接你放学,没有任何证明,也要拒绝。

        5.常和孩子聊天,引导孩子把藏在心里的秘密向家长说,教会孩子把坏人坏事曝光。比如,很多性侵案件都是熟人作案,这个时候,就要教育孩子,即使是亲戚朋友,如果对孩子意图不轨或有举动,也要及时告诉家长。

合理安排时间

  1.假期要多陪同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避免孩子长时间沉迷于电视、电脑和手机等电子产品。

      2.家长们要多引导和陪同孩子阅读绘本、故事等有益书籍。

  亲爱的家长、孩子们,健康、快乐、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放假期间,请一定注意安全。希望大家合理安排学习、阅读、娱乐、锻炼和休息时间,在平安和健康中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

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知识问答

1.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3.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4.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5. 《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6.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7.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编辑:李攀   

初审:李珍海

终审:赵军祥



洱源县炼铁中心完小宣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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