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街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各项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总书记强调,要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观澜街道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培训及创建工作,在各社区工作站的积极配合下,从2021年9月15日到2022年6月22日一共组织举行了42场次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培训讲座,覆盖了广培社区、君子布社区、大富社区、桂花社区、桂香社区、新澜社区、黎光社区、库坑社区及牛湖社区等9个社区,119个工业园共534家企业。
培训讲师主要围绕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什么是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执法监督科 《关于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通知》 要求规定、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拒绝收运处理不符合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操作指引(试行)》、工业园创建指引、如何做好创建及其他工作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
目前辖区内很多工业园将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 针对这一问题,重点强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和第一百零二条第七款: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同时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关于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通知》 要求规定,作为生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二、依法委托并签订书面合同。
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储存。
四、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五、不得擅自跨省转移。
如果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将依法实施处罚,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接下来,街道将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拒绝收运处理不符合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进一步提升监督专业水准和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同时对拒不配合垃圾分类的主体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持续进行监督跟进,对拒不改正的主体依法进行处罚。
以下是今天下午牛湖社区绿秀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的一些现场照片:
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将观澜街道所有的工业园及工业园内的企业全部开展培训,并将相关政策宣传及落实到位。 垃圾分类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模式,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精细化水平,提高观澜街道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将垃圾分类由共识转化为行动是我街道办为之奋斗的目标,为观澜街道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做出贡献。我们相信初心不忘,努力终能收获成果,希望各位都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中践行好垃圾分类工作,共建美丽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