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2024年1月11日上午午,海口市琼山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王成天同志到我校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守法美少年”的法制教育讲座。
王成天警官向同学们详细讲解分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九项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股,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财博..
7、观看、收听色情涩秽的音像制品.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 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港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摇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救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通过“法制进校园”教育课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学生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为了让学生加强对新型毒品电子烟依托咪酯的认识,我校还开展了《新型毒品“电子烟”》主题班会。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未来,法制教育更是重中之重。让法制伴学生成长,让学生争做守法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