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群众宣传拒收现金的政策法规,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使群众对正确使用人民币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近日,建行三新北路支行走进义乌小商品批发城进行“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贷币,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的宣传活动。
现场通过派发传单,现场讲解人民币知识相关问题的方式, “零距离”开展人民币知识宣教。对于日常接触现金较多的商户进行重点宣传,提示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不得拒收客户现金,营造良好的货币流通环境。
同时向人来人往的商户群众宣传: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通过本次向公众宣传人民币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了解人民币的基本常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宣传过程中,客户积极参与并表示货币知识非常实用,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便利。商户们也都积极签署“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开展人民币宣传活动,持续践行金融机构的义务,切实提高金融消费者的人民币相关金融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