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实地考察工作

创建于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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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规范使用管理“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工作的通告》精神,近日,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科科负责人甘邓雯组织考察组深入三门坡镇、永兴镇等地,对8家申请“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单位的种植或合作基地开展实地考察。

        在实地考察时,考察组工作人员认真核验各类申报材料证书原件,听取了各申请单位近年来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介绍;其次对申请人资质、产地环境条件、地域分布范围及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实施情况、生产过程档案记录情况等进行确认。

        同时考察组强调:各商标申请使用单位要增强品牌意识,维护好“海口火山荔枝”品牌。在荔枝种植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海口火山荔枝团体标准规范,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在销售过程中不能以次充好,严格把好质量关,坚决履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的承诺,销售质量好、品质优的荔枝果品,严格落实果品上市前农残检测制度。并向各申请单位发放《“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一本通》共计8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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