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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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局认真学习财政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1月9日下午,区农业农村局张主任组织中农信达工程师和八个代理中心主管会计及工作人员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座谈会。

  会上,张主任强调要根据原账编制202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按照新制度设立2024年1月1日的新账。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24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24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存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数据。督促中农信达工程师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的村级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准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会后,各个代理中心人员进行相互交流。张主任和中农信达工程师对各个代理中心提出的工作问题进行一一答疑,保障后续工作按部就班的进行。在2024年中,各个代理中心人员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增强业务知识,做好村级财务的审核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及街道各部门,把农村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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