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拒收人民币现金,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姜堰农商行淤溪支行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工作

用户307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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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除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是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为进一步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现金权益,姜堰农商行淤溪支行积极部署,通过多种措施,多渠道加强现金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工作。
       针对这些现象,姜堰农商行淤溪支行对周边商户进行了整治拒收现金专项行动的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向其发放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册以及宣传折页,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讲解。
  宣传活动进行中,也有部分场所的员工表示自己偶尔也会有图方便、图省事,觉得找零钱麻烦,不愿收现金的心态,但是通过我们的耐心讲解和劝说,最终他们都回应已经知晓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我们的提醒表示感谢。
  维护人民币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此次的宣传活动,扩大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的影响范围,增强了收费单位和个人的守法意识,也稳固广大人民群众使用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的合法选择权。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的同时,我们也很好的践行了社会责任,提升了社会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姜堰农商行淤溪支行将继续加强人民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为净化流通领域人民币环境做出进一步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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