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桑园中心校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致家长的一封信

桑园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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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提出:

一、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KTV、歌舞厅、酒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电竞酒店等)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KTV、歌舞厅、酒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电竞酒店等)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网吧、KTV、酒吧、电竞酒店等娱乐场所,都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未成年人正是生长发育阶段,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容易滋生事端,诱发各种违法犯罪,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在此,倡议学生(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KTV、酒吧、电竞酒店等娱乐场所,多去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抽出时间多陪陪孩子,带孩子去开展旅游、露营等户外活动,开阔视野、亲近自然。

         各位家长朋友们!保护学生(未成年人)、促进学生(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这里我们倡议各位家长,进一步担负起教育及监护孩子的职责,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 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怀来县桑园镇桑园中心校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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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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