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学校的支持和信任。
寒假将至,为了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把本年度寒假放假和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及假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
2024年1月18日结束1月19日开始放寒假
2024年春季学期
2024年2月25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6日正式行课
二、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情况
下学期学生收费为1775元,学校班主任收费,便于做好减免学生统计。
具体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教辅资料费300.00元左右(具体金额,开学前根据新华书店统计再次通知),按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文件执行。
二、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自缴伙食费200.00元。按冕发改价格〔2019〕190号文件执行。
三、寄宿制生活费625.00元,上级财政拨款后,按分配名额再将此项费用返还学生。
四、课后服务费650.00元,按冕发改经售价格〔2022〕299号文件执行。
五、到凉铭学校初中部研学的同学费用由凉铭学校收取!
三、安全温馨提示
(一)、交通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 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根据本规定,严禁 12 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 16 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路,上下学。
2.特别注意:冬季人的穿着较厚,影响听觉和视线,对 车辆、鸣笛不敏感,再加上路面结冰、积雪,路上要格外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不在道路和其他车辆可能经过的区域玩耍,不在道路 上打闹、奔跑、突然折返。
4.知道“车辆盲区”、“开杀”、“鬼探头”、“一盔一带”、大货车“内轮差”等的含义,并做好相应防护。
(二)、预防溺水
1.孩子外出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去干什么、 什么时间回来。不约同学、伙伴到水边、冰面戏水玩耍;如有同学、伙伴相约,要拒绝并劝阻。
2.有的地方虽然结冰,但冰层很薄, 冰层破裂会掉入;因此严禁到池塘、河流、水库、湖泊等有水的地方游玩及到冰面上玩耍滑冰。
3.不在危险水域附近逗留,不进入封冻的河道、水库等 水面;不要玩冰面上的雪,不要在危险区域滑雪。
4.不临近水域骑行,遇冰面绕行。自觉维护河道、水域 安全设施,熟悉警示标识、标志,遵守相关规定。
(三)、预防一氧化碳中毒
1.用煤炉、木炭、燃气等取暖时,用燃气热水器洗浴时, 特别注意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用煤炉、炭火取暖的,一定要保持通风,等煤炉木炭燃尽再睡觉;用燃气热水器洗浴的,加热关闭燃气后再洗浴。
(四)、消防安全
1.学生做到不玩火柴、打火机,不在家中和户外任何地方玩火,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伤亡。
2.防范电气火灾、燃煤火灾,不在用电设施、煤炉等周 围放置衣物、被褥、纸张等易燃物品。
3.燃气、电器使用后及时关闭。
(五)、用电安全
1.供暖洗浴用电增多,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小孩不动插 座插头转换器;
2.更换老旧、破损的电器设施和线路。
3.在户外远离输电场所、设施,不在高压线下,配电室 附近玩耍。
(六)、人身安全
1.不到酒吧、KTV、 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去的场所;警惕和拒绝毒品;
2.慎重社会交友;谨防拐骗;谨防欺凌和暴力,遇到危 险伺机脱身,及时告知家长并报警。
(七)、网络安全
1.请勿沉迷手机,沉迷游戏,沉迷网络会极大损害身心 健康。
2.慎交网友,不要约见网友,不在深夜外出。
3.自己和家人的信息不要透露给网络上的人,保护好日 常各类密码。
4.不玩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游戏,不看色情、暴力信息
(视频),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
5.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在网络平台打赏、充值,避免财产损失;遭遇网络暴力、遇敲诈勒索等,一定立即告知家长。
(八)、食品安全
1.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喝生水,不要吃腐败变质食物, 不要吃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吃野外的野果、食物,尽量不吃隔夜菜,防止病从口入、食物中毒。
2.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 手,如饭前便后洗手,谨防细菌入口。
3.假期里,为孩子合理搭配营养,规律膳食,让孩子多吃水果蔬菜,少喝饮料,少吃路边摊上的“三无”小吃食品。
(九)卫生防疫安全
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流行,病毒还在不断变异,2023年11月以来我国入境人员中JN.1新型变异株检出明显增加,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可能在本月出现回升,JN.1变异株大概率将发展成为我国优势流行株!全国流感疫情仍在高位流行,部分地区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呈波动变化。
春节假期临近,春运即将开始,人员流动将大幅上升,群众探亲访友、旅游、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加,可能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要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度过健康平安的春节。
1. 关注卫生和疫情防控知识,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教育引导孩子加强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减少公共部位触碰,加强疫苗接种。
2.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各处整洁有序,保持良好的居家和个人卫生。
3. 引导孩子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充足睡眠”等健康生活习惯,降低感染风险。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不恐慌,不焦虑,需就医的可就近接受治疗。
(十)、心理健康
家长要善于教育孩子,让孩子“在家如在校”。很多家 长常常采用过于严格或打压的教育方式,对孩子内心的关注 相对较少。塑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发展至关重要。就像一颗种子需要适合的土壤才能茁壮成长, 孩子也需要适宜的家庭环境给予其心灵滋养,培养其积极的 心理品质。因此,家长要在孩子的生活中扮演亲人、朋友和 战友的角色,营造温馨、民主和平等的家庭氛围,有时甚至 需要充当孩子的“情绪树洞”,带着接纳与理解耐心倾听, 带着关爱与信任倾情陪伴,陪他们一起走过成长的道路。这 样的家庭氛围有助于孩子在家庭中找到亲密感和归属感,从 而更有力量面对生活中的挑战。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
森林草原禁火令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发布此令。
一、禁火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境内所有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一)严禁携带各种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丢弃火种火源。
(二)禁止在林区牧区生火取暖、野炊烧烤、明火照明、炼山造林、烘烤加工、爆破、焊接、狩猎、烧荒、烧田埂、烧地边、烧木炭、开工开业、举办篝火、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生产性野外用火。
(三)禁止在林区牧区吸烟、玩火、烧蜂、烧火驱兽、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四)严禁未经批准开展实弹演习、爆破、丧葬及工程施工等野外用火。
(五)在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禁火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切车辆和人员严禁进入禁火区,确需进入的,必须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
(六)按《森林法》《草原法》《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依法依规批准实施的计划烧除严格按照“八不烧”原则执行,禁止一切搭烧行为。四、违禁责任
(一)拒不遵守本命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凡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站和临时卡点的检查,扫码登记入山和出山,凡阻拦、妨碍检查工作的,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处理。
(三)严重违反本命令相关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扑火消耗的费用和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因监护责任人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引发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其监护责任人承担扑火消耗的费用和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
火情报警电话:12119
防火值班电话:0834-6723479
冕宁县人民政府
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巨龙中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衷心祝福您和您的家人新年快乐、阖家幸福!让我们一起怀揣着美好的期许,迈入充满希望和机遇的新年。
审 核: 陈庆龙
编 辑: 校 长 助 理 室
图 片: 来 自 于 网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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