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 安全伴我行

五(二)中队
创建于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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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校园欺凌,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1月8日,菏泽市中级法院少审庭任远哲法官受邀参加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小学四年级八班主题班会。

本节课从影响同学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中学生必备基本法律常识;如何防范违法犯罪行为三个方面向同学们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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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远哲法官通俗易懂的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性质与危害,强调了预防校园欺凌要做到“三不”,不做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自觉遵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少先队员,使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

同学们一起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校园里,有哪些影响大家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情呢?

影响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行为主要包括校园欺凌、盗窃、抢劫、聚众斗殴、课间活动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今天主要介绍:校园欺凌、盗窃、抢劫、课间活动安全、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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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官与同学们互动热烈,认真解答同学们的疑问,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结合当下社会热点,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述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同学们学法、守法,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远离伤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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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律课堂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涵盖了校园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孩子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了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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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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