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按应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相关政府信息。2023年政府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公示公告类信息28条,机构介绍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54条,财政信息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接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由局办公室收集公开信息,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要求报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结合实际工作,及时调整和更新信息专题专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系统数据的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设立咨询专线0579-84661379,方便公众了解、查询。坚持实施每月一次领导接待日制度,解答群众诉求。一年来,我局共受理电话、网络、办事窗口、走访等咨询投诉类信件348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今年收到行政复议件1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把控公开内容的合法性。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上级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作用,二是加强队伍人员在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多渠道、多维度及时公开更新有关政策文件,增加政策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