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中学法治教育讲座——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宋春燕
创建于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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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下午,海南省农垦中学邀请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海南省农垦中学法治副校长黄胜敏到校开展主题为“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法治教育讲座,德育处叶立友主任、刘红禄副主任及初一~高二5个年级共250名学生参加,讲座由德育处刘红禄副主任主持。

  学校领导及黄胜敏法官都非常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黄胜敏法官提前到校与我校王梅南书记针对依法治校、青少年法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德育处刘红禄副主任主持讲座

  黄胜敏法官结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例,如南京掌掴男童案、福建陈某占用林某私人车位,林某因联系不上陈某后雇叉车将陈某的车丢入河道、韩国仁川播错国歌、明星偷税漏税等大量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权利义务的含义、组成,以及如何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等问题。

        黄法官讲到,正确行使权利,首先要尊重他人权利,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以保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为前提。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行使公民权利。必须要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权问题要及时报警或告诉老师、家长等。

同学们积极与黄法官进行互动,回答法官的提问

认真的同学们

详细的笔记

  讲座结束后,好学的同学们围住黄胜敏法官就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黄法官耐心解答。

  同学们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将按照学校要求,讲座结束后,在各自班级开展主题班会课,使法治教育讲座影响力覆盖全体学生,形成学法守法氛围,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做守法好公民!

  程洪远副校长、德育处叶立友主任、刘红禄副主任和黄胜敏法官共同讨论学校的法治教育问题,知法才能守法,学法才能用法,普法教育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法治副校长的联系,加深与省高院的合作,丰富普法形式,建设法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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