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落实省、市“一事一议”政策。引进国家级或省级以上高端人才+项目,依据省、市“一事一议”政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用足用好编制、人事、财政优惠政策,全面保障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的相关事项办理,即时申报,限时办结。
2、强化人才引进激励。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万、省校合作专项经费150万重点用于人才(项目)奖励、省校合作基地建设支持、科研经费支持、人才薪酬待遇补助等。
①柔性引进我县的“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者、省级人才计划者”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5万元特殊津贴,高标准提供临时住房;
②全职引进来沁工作的博士每年给予5万元补助,连续补贴3年,免费提供公寓式住房3年;
③建起省级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博士工作站)的企业(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④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落地沁县,固投资金5000万及以上,一次性奖励企业(单位)30万元;
⑤建起省校合作基地的牵头单位,一次性奖补工作经费2万元。
3、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为有创业愿望的研究生搭建平台,研究生独资或合资兴办实体创业,投资额度20万元以上,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给予3-5万元资助,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4、拓展研究生成长成才路径。提供多元化发展方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单位评审晋升中级职称通过后,调入专业对口单位,人社部门可直接聘用,不受职称指标限制。年内,组织优秀研究生,到国内重点高校开展一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拓展视野、提升素质;根据专业特长、个人岗位实际,选派优秀研究生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对口单位、企业、乡镇挂职锻炼,学经验,长见识,增本领;
5、实施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学历职称晋升奖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攻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与原单位签订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可报销50%学费;在职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可报销50%学费。取得国家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专技人才新取得高级职称给予5000元奖励,技能人才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给予5000元奖励。选派参加省市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
6、建立人才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完善县党政领导联系服务人才工作制度,引进的高端人才和本地优秀人才纳入联系服务范围,提供政策扶持、工作生活关心、信息咨询等,形成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本土人才入选三晋英才计划以及授予县级名师、名医、名家、杰出职业农民者,免费体检一次,优先组织参加外出能力提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