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全区爱国主义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日报社策划推出了“以法护航,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系列直播课。课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普法宣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推动法律条文、法治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全区团结奋斗的浓厚氛围。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爱国情怀,1月7日晚19:30,学生与家长共同观看了由郑玉双教授主讲的《为爱国注入法治力量》。
郑玉双教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并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时代背景、立法特色、法治意义、德法相融、实施路径、法律责任六个部分。
学生与家长准时观看并认真学习。
通过此次学习,同学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知识有了更加全面地认识。实验小学的学子们将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为成为有信仰、有担当、有本领的新时代好少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
撰文:尹伟
图片:六年级班主任
审核:郭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