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2024年寒假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未成年人学生在寒假期间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和教育管理,确保未成年学生安全度过寒假,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和安全问题的发生,根据大理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工作安排,本次课程针对未成年学生寒假期间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及危害以及家长(监护人)怎样监护和教育管理未成年学生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宣讲。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宣讲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校针对学生进行线下宣讲,第二阶段通过线上的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宣讲。
一、未成年学生寒假期间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及危害
(一)未成年学生寒假期间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
1.吸烟、饮酒;
2.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3.沉迷网络;
4.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5.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6.参与赌博、变相赌博;
7.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8.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二)不良行为的危害及典型案例
1.吸烟、饮酒。吸烟饮酒对未成年人的身体伤害是显而易见的,但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一方面,酗酒是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的促发因素,据统计显示,未成年人实施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的犯罪中,有近30%与酗酒有关。另一方面,吸烟饮酒的习惯能够让未成年人轻易地寻找到不良群体,结交损友,从而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寒假期间,张某(16岁)和另外几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起邻村的刘宁在上小学时曾经欺负过自己,就邀请一帮酒友同去报复刘宁。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一行12人来找到刘平家,张某等人对刘宁及其家人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另外两人轻伤。该案涉嫌聚众斗殴,依法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据调查,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离家不归宿的时间完成的,并且几乎所有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都不会回家,因此,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是“临近”甚至是“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未成年人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脱离了父母的保护监管,很容易遭受侵害和发展为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因为与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小朱因已满14周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3.沉迷网络。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除了造成身心危害、学业荒废、社交障碍等直接危害外,一方面容易滋长暴力、冷漠、残酷等性格,诱发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还可能也因为上网缺钱而引发盗窃、诈骗、抢劫等侵财犯罪,以及运输贩卖毒品等。此外,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还容易遭受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
案例:假期中,小辉的爸爸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小辉在家上网课,但是并没有关注小辉使用手机的情况,结果小辉除了上网课以外,还下载了视频软件,并用父亲的手机号注册了账号,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小辉学习成年人的样子在主播平台对主播进行打赏,将父亲手机绑定账户内的4835元挥霍一空。小辉的家人发现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充值钱款。法院认定小辉的父母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形,酌定该主播平台返还原告2417.5元。
4.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如果未成年人的交往对象为具有不良习性的人,则及其容易受到影响,建立起错误甚至扭曲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与交往不良习性的人类似的是,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往往具有结伙性和群体性,近年来,甚至出现了不少纯粹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涉黑涉恶组织,这些不良行为团伙的成员相互影响,为未成年人自身和社会的危害日益增强。
案例:小强今年16岁,因为在学校附近强拿硬要多名在校学生的零钱和手机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调查发现,小强尽管只有16岁,但从13岁开始,就和社会闲散人员混迹于县城,不仅逃学,还学会了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经常出入各类KTV、慢摇吧娱乐。为了满足平时的消费,小强和几个社会朋友周末就到各学校附近蹲守,将学生分别带到僻静处,以言语相威胁,强行拿走学生的财物。最终,小强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5.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是未成年人结交不良习性的人,沾染不良习性,实施不良行为的空间因素。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容易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影响和身心伤害,许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恶行案件,都是发生在酒吧、歌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往往还会伴随有前述的吸烟、饮酒、逃学、旷课、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沉迷网络、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
案例:某中学学生小甲、小乙在寒假期间无所事事,遂到KTV打发时间。期间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海某等人。在KTV唱歌饮酒时,海某遇到此前与自己发生过矛盾纠纷的施某,随后经海某邀约,犯罪嫌疑人小甲、小乙出于“哥们儿”义气,对被害人施某实施殴打,致施某轻伤。公安机关对小甲、小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参与赌博、变相赌博。众所周知,赌博本身就是恶习,即便成年人沉迷其中,都容易引发杀人、伤害、抢劫、盗窃、诈骗等次生犯罪。没有经济能力的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危害不言而喻,容易因为对金钱的需求而走上犯罪道路。
案例:王某是一名在校学生,假期打工期间认识了年纪较长的老孙,得知老孙没有支付宝,不会使用,但其银行卡中有钱。王某由于在网上玩赌博游戏输了很多钱,于是萌生了把老孙的钱占为己有的想法。王某用老孙的手机号注册支付宝,窃取了老孙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先后从老孙的银行卡上转账到支付宝4万元,后又将这4万元在手机上玩赌博游戏挥霍一空,案发后被县公安局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
7.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与交往不良信息的人原理相同,未成年人长期浸染在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内容中的祸害是无穷的。可能导致未成人影响学业,扭曲身心健康甚至走向犯罪,成为危害社会的因素。
案例:天天是一名13岁的初中生,他的父母忙于工作疏于对天天的管理。在一次上网的过程中,他不小心打开了一个未知的链接,里面全是一些暴露的、色情的小视频。出于好奇,天天点开了。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这些事物,天天逐渐沉迷,经常趁着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一个人在家里观看。渐渐的,天天变得不能控制自己,不能分清现实和虚拟世界,终于有一天晚上,他在路上试图对一名年轻女性实施侵犯。最终警察被叫喊声吸引过来,及时制止了天天的违法行为,天天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
8.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旦被封建迷信及邪教思想所蒙蔽,就会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受到危害,更严重的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青少年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不仅会形成扭曲的世界观,还容易滋生极端思想,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明明因父母离婚,家长对其关注较少,故而性格内向,不喜欢与人交流,遇事喜欢上网倾诉。初三模考失败,被父亲大骂一顿,明明感到十分委屈想找人倾诉,于是上网和一名网友聊天。聊天过程中明明感觉遇到了知音,几乎天天与该网友闲聊。殊不知,这名网友是某邪教组织人员,该组织主要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在聊天过程中向明明传授教义、给明明播放宣传视频,明明对此也深信不疑,渐渐地听从该网友的吩咐完成她下派的任务,通过网络传播邪教内容。最终,明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家长(监护人)在寒假期间要怎样监护和教育管理未成年学生
(一)做合格的家长
1.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2.家长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家长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防护
1.培养孩子“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孩子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孩子出门家长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未经家长同意,不让孩子单独外出或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家长一定要知道孩子“去哪里、跟谁去、何时归”。
2.要让孩子做到“两会”:发生险情会互相提醒、劝阻、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教育孩子遇到欺凌等危险情况要懂得机智求救,懂得报警,学会保护自己。
3.要持续做好防溺水工作,对孩子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对寒假期间在游泳馆游泳、温泉泡澡等风险要提醒要求到位。
(三)严防网络安全问题,注意防拐与诈骗
1.家长要充分认识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拐骗的重要性和危害性,教育孩子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不轻信网络上的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千万不要被高额的报酬所迷惑。
2.与孩子约定每天使用电子设备的时间,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严防孩子网络沉迷。教育孩子不在网上发表或转发有害、虚假、侮辱、诽谤等不良言论,不在网上欺凌、辱骂、威胁他人,不在网上造谣、传谣、信谣,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避免沉迷网络。
3.家长在社交媒体上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教育孩子不在网上透露个人或家庭信息,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案例(防拐骗):寒假来临,因上班无暇照顾8岁的孩子,魏女士雇了个保姆帮忙照看孩子。试用期内,保姆无微不至的工作赢得了魏女士信任。一天,保姆送孩子学琴,途中竟将孩子拐走,魏女士报警才知道保姆的身份证是假的。魏女士及时报警,在公安机关的追查下,孩子才及时被解救,没有酿成悲剧。
(四)严防出行与居家安全问题
1.寒假期间返乡人员激增路上车流量增多,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家长应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随意出行,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乘坐农用三轮车,不同乘共享电单车,不违规骑行电动车,不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要明确告知孩子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不驾驶摩托车和机动车。
2.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家长应教育未成年人不与社会闲杂、无业人员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不违法乱纪,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3.春节期间是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要教育孩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在非禁燃区不要让孩子独自放鞭炮,家长应做好看护。家长应加强家中电源、燃气、热水器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教导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
案例(交通安全):寒假期间,小明的父母因工作无暇看管小明,将其托付给奶奶代为照顾。一日奶奶与人相约去打麻将,因此将小明带到了棋牌室,让小明在棋牌室周边玩耍,小明便一个人到马路边踢球,在捡球时,与一辆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所幸事故发生时,小车车速较慢,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消防安全):假期中,因家长都去上班了,两个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自己在村子里玩耍。玩耍过程中,两个孩子拿着打火机点燃了路边堆放的废旧棉布。由于棉布属于易燃物品,着火后很快就迅速蔓延,火势没有被及时控制,棉布堆边一辆新买的、价值27万的福特轿车,也被火焰吞噬。周围的村民发现起火,马上报了警,消防队赶到现场灭掉了大火,可原本崭新的一辆轿车已烧成一具焦黑的空壳。因两名孩子未满16周岁,最终法院判定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赔偿车主损失。
(五)关注心理健康问题
1.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共同成长的好时机,家长应该利用假期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持续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积极的心理品质,帮助学生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成长中的各种困难。
2.家长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对于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及时进行谈心谈话,进行心理疏导。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缓解孩子因学习和生活出现的焦虑心态,提高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3.让孩子有充足的时间阅读书籍、锻炼身体、参加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按时作息,每天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案例:小瑜为单亲家庭,母亲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家庭,每次和孩子聊天也仅是关心学业成绩,出于对温暖和关爱的渴望,让小瑜对“早恋”多了一丝向往。在一次家长会后,老师提醒小瑜的妈妈小瑜可能有“早恋”情况,小瑜的妈妈因情绪冲动,便在学校直接斥责了孩子,小瑜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无地自容,觉得自己时常感觉被家人、朋友抛弃,有抑郁和自闭倾向,逐渐产生了厌学情
各位家长,不论您工作多忙,您的关注对孩子的发展都是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请您每天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与孩子分享亲情之乐,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温馨和爱的伟大。
最后,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愿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大理市海东镇南村完小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