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3〕47号)文件精神,我省于2023年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计划。按照政策要求,2024年将以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方式招录村医培养生,我县计划培养10名乡村振兴村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生需符合海南省2024年高职对口单招考试招生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好、素质高,热爱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符合相关要求,户口地址为定安县农村区域,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人员。
高职对口单独招生针灸推拿专业(乡村振兴村医培养项目)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市级市和市的城关镇居委会以外的所有区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乡村振兴村医培养计划10人(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针灸推拿专业)。
三、报考流程
(一)考生填写《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2024年高职对口单招针灸推拿专业(乡村振兴村医培养项目)资格审查表》并携带本人户口本,于我省 2024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2024年1月10日)前到定安县卫健委二楼办公室提交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流程按照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县卫健委三级审查落实。考生通过初审后,县卫健委与其签署《海南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意向书》。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海南省当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4 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取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拟录取考生须与定安县卫健委签订《村医定向服务协议书》,承诺培养培训合格后作为编外人员定向安排到村卫生室连续服务6年。
(二)学生毕业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进行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年(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定向返回村卫生室工作。培养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内。
(三)在校期间,补助标准参照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现行标准执行,即补助学费60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生活费5000元/人/年,总计补助1.22万元/人/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具体补助金额,届时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保障,培训基地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定向培养村医在培养期间及服务期内,未经批准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和学习。定向培养村医因患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暂缓履行协议申请,经所在县卫健委同意后,暂缓履约。痊愈或者退役后,经所在县卫健委同意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无患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签约部门应当不同意定向培养村医毕业前解约。
凡违约者,将根据《村医订单培养定向服务协议书》采取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缴纳违约金、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记入个人征信等相关惩戒措施。
(五)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咨询电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定安县卫健委和海南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咨询相关报考事项。
定安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898-63822371;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98-66222062、1778983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