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周五)下午,根据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特级教师工作坊的相关通知,聊城群组成员刘道礼、刘道军、唐善锋、王平、尹海青按时参加了【南方教研大讲堂】第一百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探索”的线上培训活动。大家积极认真参加培训,展开分享、交流和讨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在我国,开展与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不仅是权利,而且是义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以法治手段保证爱国主义教育的常态化,有利于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与实效。我国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第一部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成果,为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本次活动重点聚焦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深入分析爱国主义教育在中小学思政课中的价值作用、内容体系及其与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关系,探索在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践中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螺旋上升推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的有效策略和方法。活动包括课堂实录、说播课、教研沙龙和专题讲座等,在党的创新理论与思政课连接、政策法律与课程连接、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连接、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连接等广阔的视域中,深入探讨爱国主义教育法融入中小学思政课的内涵价值,深入实践思政课一体化进程中爱国主义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方法路径,扎实推进思政课育人取得实效。
课例展示:小学说播课:《不敢屈辱 奋勇抗争》
初中展示课:《凝聚价值追求》
高中说播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
教研沙龙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交流讨论。1、爱国教育法与中小学思政课有何密切关系?2、爱国主义教育在中小学各学段思想政治课中如何有效衔接?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
中小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对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可以激发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帮助中小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衡量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培养中小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为国家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