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于洪新城支行对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进行中

宋安喆
创建于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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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对拒收现金行为持续进行宣传活动,帮助商户了解该项政策,走进商户进行宣传讲解。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人民币。现不收现金将面临行政处罚。

走进商户进行宣传折页发放

对周边商户进行宣传讲解

签订承诺书,坚决对拒收现金行为说“不”

走进商户张贴现金标识

温馨提示:

消费者发现拒收现金行为,应在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12363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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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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