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提升港口质量,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市港航管理处继续组织巡查人员3人,前往港口,对港口岸电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港口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港口靠港未使用岸电)
经检查,港口岸电检查过程中暂无船舶靠岸未使用岸电;检查港口作业期间,港口企业清理作业区裸露积土,并定时对路面进行洒水工作。
(港口企业清理作业区裸露积土,并对路面定时洒水)
下一步,我处将在继续组织人员前往港口开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并督促港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并落实港口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