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又是一年征兵季,争当参军报国时。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报名参军,接受祖国挑选。青春因军装而精彩,梦想因奉献而绚丽。军队是一所大学校,将会重塑你的人生品格;军营是一座大熔炉,将会铸造你的钢铁意志;部队更是一个大舞台,将会展示你的青春才华。
报名条件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年龄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到26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18时。
征兵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基本信息报名。
2.初审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机构核实适龄青年报名信息,走访了解报名青年学籍、身体健康和现实表现,组织报名青年进行体格初查和政治初考,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3.体检政考。参加利通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4.役前教育。利通区征兵办公室从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择优选定役前教育对象,组织役前教育,实行封闭式管理、连队化组织、体验化训练、全程化淘汰。
5.预定新兵。利通区兵役机关对参加役前教育的对象进行全面衡量,集体研究审定拟定新兵和备补兵员,同等条件下,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
6.张榜公示。对定兵人员名单在利通区、各乡镇(街道)或高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利通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待交接起运。申请学校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利通区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优待政策
(一)尊崇优待
自治区公共服务机构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优待服务。
1.挂牌慰问。入伍对象家庭挂光荣牌,重大节日安排慰问。
2.免费乘车。持军警卡、双拥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3.免费游览。免费游览区内旅游景区、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4.税收优惠。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0.96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优先服务。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和长途客运、金融、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二)入伍发展
1.土兵提干。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的。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相关专业毕业;所学专业为军队建设急需的; 担任过建制班班长半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尖子可优先推荐。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2.报考军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3.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优先选取军士,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军士有关规定授于军士军街、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三) 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转专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本人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2.免修部分课程。退役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国防教育类、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3.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土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区属院校的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奖励,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专升本免试。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土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和普通本科,入读普通本科实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
(四)经济补助
1.国家实行教育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万元,研究生不超过2万元(按学校收取学费金额为准)。按本科四年学制计算,补偿、减免学费或代偿助学货款最高为6.4万元。另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还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33万元。
2.军队发放津贴和退役补助。征集入伍后,义务兵阶段按月发放津贴,以内陆地区部队为例,每月平均标准约为1050元,到边疆、高原及艰地区服役,津贴标准再提高2-3倍。此外,退役时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约为1.4万元。服两年义务兵役后,领取津贴和一次性退役金一般在3.9万元左右。
3.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21年开始,自治区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基础标准统一为每人4.216万元,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增发0.75万元。从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2万元定额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对赴新疆、西藏等高原地区部队服役的高原兵每人每年增发1万元,大学本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8万元,大学专科学历义务兵每人年增发0.6万元。
(五)就业创业
1.安排工作。军士服役期满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国家定向招录。自治区内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每年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不少于5%的工作岗位安置退役士兵。
3.报考定向公务员。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自治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计划。
4.提供创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5.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对退役士兵免费提供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
政策咨询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现场咨询:金星镇正丰社区(黄河明珠东门口)
4.咨询电话:0953-2139310
1320968058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