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2023年12月20日,一起涉及21万余元诈骗案取得重大进展。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为犯罪嫌疑人申某成功取保候审,为案件的后续解决奠定了基础,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本案是一起涉及21万余元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申某涉嫌以租地为由诈骗张某。随后,申某因涉嫌诈骗被羁押于看守所。
办案过程
2023年12月期间,申某家属找到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称申某因涉嫌诈骗被羁押于看守所,希望我们能帮助其维护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
律师团队受理案件后,迅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了解基本情况,并会见了嫌疑人申某,初步确定了案件始末。通过深入了解案情,律师团队发现申某具有自首、承认过错态度诚恳、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
考虑到申某主观恶性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都较小,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向嫌疑人及家属释法说理后,律师团队成功说服了申某向被害人退赔21万全部案涉金额,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在取得这些关键进展后,律师团队迅速向东方市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案件结果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结束语
此案的成功取保候审充分体现了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法律实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律师们凭借精湛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地为嫌疑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为案件的最终解决奠定了基础。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我们应认识到诈骗的危害性,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话语和承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遭遇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时,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在人际交往中,要注重诚信和道德,避免因个人利益而伤害他人或做出违法行为。此案件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增强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防范诈骗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取保候审的意义
为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赔、社会危险性低、主观恶性低的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具有重大社会意义:
1.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
本案犯罪嫌疑人申某积极退赔,且危险性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的规定,为其争取取保候审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能极大程度保护其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2.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最大程度弥补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案中,被害人因求购土地不成而损失21万元,为争取取保候审,我所律师积极做好申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做工作,配合侦查机关向被告人退赔全部案涉金额21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更加有利于侦查机关开展工作。
3.有利于犯罪嫌疑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取保候审后,申某得以离开看守所回到家中,可以在正常范围内开展工作,也能与周围的人正常往来,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温度,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案件的后续办理工作,无论该案后续结果如何,都将服从安排,今后会更加努力工作、照顾家庭、回报社会。
4.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申某的行为情节较轻,且已退赔,再犯可能性低,没有羁押的必要,将其取保候审,符合节约司法资源的要求,同时让公安机关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倾注于重大、疑难、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中,更能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大案、要案的顺利突破。
5.呼吁少捕慎诉慎押,有利于贯彻落实谦抑慎刑司法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各项法律工作,少捕慎诉慎押在人权保障、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是对“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慎刑恤罚”等传统法律文化的良好继承,也是当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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