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镇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马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马山基教【2023】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部署: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马山县百龙滩镇大龙村户籍儿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 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家长带小孩和户口本到马山县百龙滩镇大龙小学交报名材料。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特别提醒:每名儿童仅限报名一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五、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以下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信息一致。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
2.具有马山县百龙滩镇大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都符合我校的招生对象,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7日到学校注册,8月28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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