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
时值冬春交季,天干物燥、风大温高,森林火灾隐患剧增,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你我防火责任重大,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在此,学校按照省、州、县“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气候、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向家长和同学们发起公开信:让我们提高思想认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力以赴共同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进入林区“五不准”。
1、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
2、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
3、不准在林区内燃火驱兽。
4、不准在林区内燃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二、四川省教育厅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
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
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三、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燃放鞭炮、烟花,严禁野外燃烧可燃物。
四、请家长配合学校严管学生火源,加强学生的火源管控。严禁学生带火柴、打火机、放大镜等火源在身。严禁学生吸烟和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的收缴和监督工作。
五、家长和学生熟记森林火警电话12119,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0834—6723479。
六、野外违规用火:拘留15天,罚款500元,造成火灾追究刑事责任。一人失火,全家追责!一户失火,十户同责!
森林草原防火,功在当今,利在千秋。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前行、共筑防火铁墙,护我绿水青山,创造美好家园!
冕宁县漫水湾小学校
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