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大厅婚姻登记科普

浅忆若欢
创建于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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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问结婚登记是在咱街道民政办吗?”

       “老师问一下,离婚是在这里办理吗”

  近日,大桥街道多位居民通过电话或来访的形式向民政大厅咨询婚姻登记办理事项,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大厅工作人员对此一一解答,并告知起步区居民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应当前往起步区管委会市民中心三楼起步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办公电话为81175726。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济南市的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到济南市任意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2)双方均非济南市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本市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注:跨省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及跨市、跨区(县)办理结婚、离婚、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均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官方平台入口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手机APP。预约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双方方可于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1)本人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2)本人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中的具体事项或其它疑问,建议咨询所到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的业务电话。(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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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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