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创建于01-04
阅读 424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4年1月1日,抚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正式投入运营。由于医院整体搬迁全面开诊,面临新老院区平稳过渡、新院区全新布局及新设备使用引导等问题,为大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构建和谐医疗氛围,深化我院医疗服务内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从即日起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具体内容如下:

01:招募对象

1.本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

2.在校大学生;

3.企、事业机关单位干部职工。

02:招募条件

1.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医院志愿服务宗旨,听从医院调度,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时间;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富有责任感;

5.既往无不良记录。

03:服务内容

门诊服务

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导医、导诊、预约诊疗、引路、挂号、缴费、咨询、自助机的使用、控烟宣传、引导患者及家属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服务。

住院服务

根据患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如:为住院患者提供引路、咨询、协助办理相关入、出院手续,为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引导与协助。

04:服务时间

2024年1月15日起(待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合格后)

上午8:0-12:00     下午2:00-17:30

05:招募时间

自下发本招募日起,长期有效

06:招募流程

报  名

1.现场报名:在医院门诊大厅导诊台领取志愿者申请表。

2.网上报名:院外人员将身份证、学生证、志愿者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94308299@qq.com。

3.微信报名:添加微信Yunjian1032进行报名咨询(添加时请备注为“申请抚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志愿者”)

审   核

     医院团总支人员对填写申请表的志愿者进行审核。

培   训

      审核完成后,志愿者必须参加医院举办的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方可开展志愿服务。

07:志愿者礼遇

根据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质量和服务社会的评价,分别授予五个星级志愿者称号,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1)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授予“一星级”志愿服务者;

(2)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小时,授予“二星级”志愿服务者;

(3)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20小时,授予“三星级”志愿服务者;

(4)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60小时,授予“四星级”志愿服务者;

(5)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授予“五星级”志愿服务者。

08:志愿者服务要求

1.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来维护医院形象与利益。

2.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微笑服务。

3.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不得聚众聊天嬉笑打闹。

4.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向服务队队长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5.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工作。

6.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不得无故缺岗。

7.志愿服务必须遵循“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原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 

8.如遇突发事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并向直接上级汇报,积极争取周边其他工作人员的支持。注意维持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注意保留、保护证据。

9.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影响医院形象的志愿者,由医院团总支进行劝退。

10.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志愿者提出申请或没有任何理由连续半年以上未参加活动者,医院予以注销登记并备案。

阅读 42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