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于2023年6月至12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辅助生殖技术,是指采用医疗辅助手段,帮助不孕不育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受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俗称“试管婴儿”)等。
不孕不育夫妇借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获得妊娠,对维系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孕不育夫妇接受违法违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会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如代孕以及接受非正规来源供精、供卵等,会增加性传播疾病、遗传疾病或出生缺陷的风险,影响出生人口素质,造成妇女儿童身心伤害,导致家庭伦理关系混乱,引起法律纠纷等。
代孕是指使用现代医疗技术(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将委托夫妻中丈夫的精子注入自愿代理妻子怀孕者的体内授精,或将人工培育成功的受精卵或胚胎植入代理妻子怀孕者的体内怀孕,待子女出生后由该委托夫妻抚养并取得亲权的一种生育方式。在代孕过程中,自愿提供子宫,为他人怀孕分娩者称为“代理孕母”;委托他人生育子女的人为“委托方”或“委托父母”。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代孕、非法采供卵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严重损害女性健康权益,践踏女性尊严,造成物化女性的负面效应。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伴生买卖和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乱象,引发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的重要体现,也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促进依法执业的有力举措。
县妇联举报电话0371-2899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