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六年七班 社会实践活动

AI🌺晓鵬 🌺
创建于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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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日,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六年七班同学在崔老师和郎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珲春市人民法院,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为了增强法律意识,特别邀请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为同学们讲解法院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同学们听得非常认真。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法院也积极介入信息技术的力量,建设了一套完善的案件办理系统,实现了电子立案,电子送达,电子调解等工作的全面推进。

  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工作量,还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法院的工作人员正在为同学们介绍翻译系统,珲春市地理位置比较特殊,中朝俄三国交界,当语言不通时这个系统就会发挥作用。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同学们去往“模拟法庭”现场

同学们有序进入模拟法庭

  法院工作人员为我们讲解法庭的秩序与注意事项

还为同学们分配了角色并发放了剧本

  装扮过后,同学们迅速进入了状态,有的同学当法官,有的同学当律师,有的同学当书记员,有的同学当被告人……他们都乐在其中。

  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了孩子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同学们在这次实践中也学会了知法守法,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点,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模拟法庭结束后,法院的工作人员还对现场的同学进行了采访与提问,同学们都积极发言,并说出了自己的感想。

  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帮助孩子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践中,孩子们可以亲身感受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了解到不同职业的重要性和特点。

  从小培养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小学生的自我保护,防止受到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本次实践活动还让同学们了解了不同的职业特点,有助于今后的职业规划。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重要阵地,把法制教育深入到中小学教育中,是社会的需要、是学校的需要、是家长的需要、更是学生自己的迫切需要。

  小学生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因此这次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教育。感谢珲春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感觉老师们组织这次有意义的活动,感谢到场的家长和同学们,让这次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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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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