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港航局开展岁末年初公交安全运营检查

市交通港航局水运港口管理科
创建于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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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琼交安监〔2023〕533号)相关要求,受蒋文淇副局长委托,局公交客运管理科于2024年1月2日下午派员检查新海港公交场站安全运营情况。市交投集团,公交运营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

       经检查发现,新海港公交场站存在消防沙池配套工具摆放随意、个别公交车内置工具箱敞露、部分无关社会车辆长时间占用公交停车位和充电位、未设置内部员工电动自行车停放区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检查结束后,局公交客运管理科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四点整改要求:

       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警钟长鸣,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盯紧看牢重点场所、部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二、建立高效沟通机制。与港航控股公司、驻场车辆运营企业建立“快直连通”的高效沟通机制,快速响应公交类的信息咨询回复、旅客投诉纠纷现场调处、乘车秩序维护引导以及应急转场、车辆调度等工作。

       三、提升公交服务质量。严格遵守公交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安全驾驶、文明服务、职业素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化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落实车辆日常三检工作,确保人员服务态度好、车辆技术状态佳。

       四、强化场站区域管理。切实吸取2023年“8.27”火灾事故的教训,理清、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场地硬件设施,细化各类车辆进出流线,加强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管理。具备条件的设施设备或区域,要办理移交手续,及时接管;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先行制定方案,分阶段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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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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