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共筑防火铜墙!(冕宁县漫水湾中学校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致家长的公开信)

冕宁县漫水湾中学校
创建于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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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

        当前时值冬春交季,天干物燥、风大温高,森林火灾隐患剧增,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你我防火责任重大。“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此,学校按照省、州、县“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前气候、地理环境等实际,并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向家长和同学们发起公开信,让我们提高思想认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力以赴,共同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进入林区“五不准”。

1、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

2、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

3、不准在林区内燃火驱兽。

4、不准在林区内燃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二、四川省教育厅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

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

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三、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燃放鞭炮、烟花,严禁野外燃烧可燃物。

四、请家长配合学校严管学生火源,加强学生的火源管控。严禁学生带火柴、打火机、放大镜等火源在身。严禁学生吸烟和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的收缴和监督工作。

五、家长和学生熟记森林火警电话12119,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0834—6723479。

六、野外违规用火:拘留15天,罚款500元,造成火灾追究刑事责任。一人失火,全家追责!一户失火,十户同责!

  森林草原防火,功在当今,利在千秋。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让我们携手前行、共筑防火铁墙,护我绿水青山,创造美好家园!


                     冕宁县漫水湾中学校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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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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