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12时接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严格按照《西安市灞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的要求,安排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工业企业,监督指导辖区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
2024年1月2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对西安通达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凡高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德蓝高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威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八分公司、西安开泰门业有限公司及西安巴洛特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工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对照企业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核查“一厂一策”公示牌,要求企业将公示牌悬挂在厂区明显位置,对未及时更新公示牌的企业现场责令其改正。经现场检查,上述8家单位中7家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并及时更新“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西安通达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更新公示牌信息,现场要求该企业立即更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检查力度,贯彻常态化检查机制,强化常态化检查措施,始终保持执法监管不间断的高压态势,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