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以及《中共西安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市水党发[2018]40号)文件精神,7月3日上午,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乐军为组长、局机关纪委委员、工程建设处处长文洪毅为副组长的第一检查组在沣惠综合服务大楼3楼会议室对市太平河渠道管理中心、市水生态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抢险应急中心及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共4家单位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4家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首先检查组组长、副局长贺乐军将此次检查的内容、方式及要求进行了宣读,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接着副局长贺乐军又与4家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工作约谈,对被谈话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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