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肇庆府 百年江谷志
霞散众山迥 天高数雁鸣
山苍映翠 水乡风情 云光履新迹
江谷山水 日露草晰 山翠拂人衣
总有一张照片
一段文字
一件物品
静静述说着社会变迁
忠实记录着发展变化
您的家中是否就有这样的藏品?
承载着你的“独家记忆”
让我们一起打开尘封的历史
共同回味江谷故事
征集简章
一、主办单位
中共四会市江谷镇委员会、四会市江谷镇人民政府
二、征稿范围
(一)征集区域:江谷镇辖区范围内
(二)征集对象:全社会摄影爱好者、古玩爱好者
(三)征集内容:反映江谷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老照片、票证、实物、作品等。
具体包括:
1.能反映江谷本地人民衣食住行、生产劳动等场景的个人照、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集体照等老照片及有关票证实物。
2.能反映江谷旧街、旧村镇、历史建筑、园林绿化和自然风光等有关风貌和城乡建设的各类照片和前后变化的对比照片。
3.能反映各类商贸文化、历史事件、节会庆典、民俗活动等内容的老照片、视频、文物等。
4.能反映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具有鲜明时代“印记”的各行各业典型代表人物照片、纪录片等。
5.其他凡是具有回忆价值的历史文物、历史文艺艺术品、历史遗物、历史老照片、老明信片等。
三、征稿要求
(一)大小不限,数量不限。
(二)照片内容真实、翻拍、扫描均可,可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或直接上门提交纸质版至江谷镇宣传办。对因版权确需标注拍摄者或相关名称的报送时请备注说明。
(三)老照片、藏品、文物等均须附上相应文件说明,注明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并注明提供者的真实姓名、电话,以便联系。
(四)网络来源的照片不在此次征集范围,照片来源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五)所征集物品,版权均归原作者,我方只有使用权,可以根据征集对象要求,签署相关用图协议。镇党委政府有权将入选照片用于公益性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六)凡提交照片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四、征集时间与方式
(一)征集活动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21日。
(二)投稿方式可采用邮寄、网络传递、直接送交等方式,也可向申请江谷镇委镇政府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记录、领取等方式。
· 邮箱:755434263@qq.com
· 电话:0758-3552208
· 地址: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