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童”行  护“未”成长 |白霓镇中心小学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编辑于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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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12月28日,在崇阳县民政局、崇阳县检察院、崇阳县乡镇社工站的组织下,“一路‘童’行  护‘未’成长”普法教育讲座在白霓镇中心小学校园内开展,为在校师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8日上午10点,镇小全体师生整齐列坐操场,聆听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出席活动的有:崇阳县民政局程文国局长、崇阳县人民检察院黄哲检察官、崇阳县乡镇社工站金小卫主任、白霓镇中心小学丁洁校长、镇小安保处魏利副校长。

  为我们进行宣讲的是崇阳县检察院黄哲检察官,她针对学生的认知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性侵害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活动现场,黄检察官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描述了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校园不良行为,阐述了青少年群体中最常见的刑事犯罪,分析了违法犯罪造成的恶劣后果,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宣讲过程中,同学们积极与宣讲员互动,黄检察官每问一个问题,同学们都以高举的小手和响亮的回答进行回应。

  随后,黄检察官又通过问问题、举事例,让学生认识、体会安全触碰的感受,了解身体隐私部位的知识,强调身体的隐私部位不能暴露,更不能随便让别人触摸,并通过讲解,让孩子们学会区分安全和不安全的身体接触,从而引出“性侵害”的概念。

    为了加深学生对性侵害的理解,宣讲员列举了生活中常见的案例让学生判断,轻松愉悦的氛围,激发了学生的兴趣,避免了“谈性色变”。

    针对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黄哲检察官还讲授了防性侵害的措施和自我保护的技巧,并特别强调:对任何让自己感到不舒服的接触行为,要坚决说“不”。

    白霓镇中心小学四年级丁睿骁:“通过讲座,我知道了,碰到了坏人,要勇敢告诉老师。”

     白霓镇中心小学四年级杨锦辉:“遇到不好的情况,要先躲避(保护自己),再报警。”

     白霓镇中心小学甘宸熙:“这个法律讲座让我明白了不能伤害别人,如果别人伤害自己,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此次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自我保护和防范危险意识的水平,让师生们感受到了上级组织在严厉打击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性侵害犯罪上的决心,也教会了孩子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人身安全,告诫同学们学会尊重,心存敬畏,用法律的红线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撰稿:汪 甜

         校对:魏 利

         审核:丁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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