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桂林洋劳动监察中队接到海南中龙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杨某钢筋班组工人反映情况,称中龙腾达马上要退场了,工人担心突然退场会影响自己的利益,要求中龙结清所有工资后再离开。
经调查,海南中龙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招投标,于2023年6月进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口江东国际社区(万华鹿岛)三期项目开展劳务分包,先后带进三个班组,分别是:杨某钢筋班组、冯某福木工班组、钟某海泥工班组。
因其以较低价格签订的分包合同,进场工作后,发现亏本风险极大,便向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提出退场要求,工人闻风便开始主张讨要工资。在初期调查协调阶段,因工人考勤反复核对上报均无结果,且工价存在较大争议,无法满足工人条件,案件协调阻碍重重,陷入僵局。工人几度情绪激动,曾把中龙公司法人张某龙控制在其办公室,不让出来吃饭上厕所,甚至是堵门、扰乱施工、爬塔吊等极端手法讨要工资,在地方影响恶劣!
2023年11月27日,纠纷各方达成初步共识,先组织已核对无误且无争议的工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由中建四局代中龙劳务支付,该次共解决44人共416293元工资。剩余81人由多方共同举证核实后再处理,期间工头杨某态度偏执,多次推翻自己言论,且一直有所隐瞒,核实工作一直无法开展。且中龙劳务在此期间态度不明确,不积极履行劳务责任,导致工人再度密集的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反映,此举引起桂林洋开发区的高度重视,并牵头于2023年11月29日在桂林洋司法所召开调解会议,陈创福副主任出席会议,桂林洋人社科、桂林洋司法所、桂林洋派出所、桂林洋劳动监察中队、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中龙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杨兵、工人代表均参与会议。经过长达6小时的协商,却因杨某的私心无法达成共识,为避免其利用无辜工人争取更多利益,回归本案中最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劳动监察中队主张对每位工人进行询问做笔录,将真实情况固定下来,再由中建四局以江东地区该工种的市场价去跟工人协商,经此流程后协商成功的,中建四局统一制表代为发放。
11月30日至12月5日,经各部门协作,完成了对杨某班组剩余工人81人的询问协商工作,并于12月11日完成最终版工资表,桂林洋司法所组织工人代表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工人工资共计81人928363.5元支付到位,每逾期一天将支付每位工人每天500元误工费。最终工人如期收到工资,该纠纷调解成功。
另冯某福木工班组、钟某海泥工班组经几方核对,异议不大,相关款项予以认可,在桂林洋劳动监察中队牵头下,桂林洋司法所调解员先后组织以上两个班组分别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截止至2023年12月20日,共处理海南中龙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钢筋班组、木工班组、泥工班组总计246人3204670.75元(钢筋班组125人1344656.5元,木工班组81人1600000元,泥工班组260014.05元)。其中钢筋班组及木工班组工资已于2023年12月25日发放完毕,泥工班组将于2024年1月30日前发放。
历时一个半月,中龙劳务全部班组人员工资已全部有着落,在协调处理中,桂林洋劳动监察中队主动将桂林洋派出所、桂林洋司法所联动起来,形成有效的合力,积极促进纠纷的协调处理,剥开云雾、抓住重点,将农民工的核心需求和基本利益始终贯穿于处理全程,急他们所急,通过不懈努力,有效保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地方社会环境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