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坪地所严格按照市局、龙岗局工作部署,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并统筹协调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在处理投诉举报件、市场抽查、信访维稳等工作上持续提高效能,本周共处理投诉举报95宗,立案5宗,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一、开展岁末年尾下沉一线燃气具隐患排查工作
12月23日,黄建洪局长率队到坪地街道开展第四轮下沉督导检查隐患整治工作,质量科、坪地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本次督导聚焦燃气具及相关配件销售单位,重点检查各类燃气具、家用热水器、燃气用软管以及调压器设备的标签标识、铭牌警示内容是否规范,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结构是否合格以及进货销售台账记录是否完整齐全等方面问题,共检查了销售门店4家。黄建洪局长指出,坪地所要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燃气具及配件产品销售、生产单位日常监管,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总局75、76号令,对标对表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登记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消除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二、开展第五轮下沉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12月29日,按照局重点工作部署,法制科全员下沉支援坪地所开展燃气具、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科所人员组合成四个检查组,一组开展燃气具及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另外三组按片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7家,门店22家,责令整改13份,立案1宗。
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本周坪地所走访辖区内多所学校、幼儿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工作,同时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配餐等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督导,主要就食品原材料、食品加工、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风险领域展开检查,本周共走访学校、幼儿园共40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与校方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四、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本周我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特种设备74号令落实落细,重点就辖区内压力容器、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的登记、按期检查、规范使用、专职操作人员等进行了检查,对有安全隐患、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查处,本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家,查封2台电梯,发出监察指令书2份。
2、 持续开展第四轮下沉燃气具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龙岗局统一部署,为落实第四轮下沉检查要求,实现生产流通领域燃气具的监管全覆盖,我所本周持续开展燃气具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电动燃气具生产企业及销售门店是否存在未落实76号令、不含熄火保护装置、标识标签不全、未取得3C认证、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本周,我所共检查燃气具生产企业及销售门店33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3宗。
五、开展食药安全工作
1、重点开展餐饮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我所本周重点开展餐饮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卫生环境是否达标、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等问题进行检查;同时结合食安协治、食安快线推广工作,现场采用食安协治进行线上线下联动检查。本周,我所共检查餐饮单位30家,现场对发现的不合规现象进行了责令整改。
2、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市局及分局工作部署,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本周坪地所对辖区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农贸市场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农产品经营户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农产品经营户对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主动进行改造,避免引起采买农产品的市民误解,造成消费纠纷,本周,坪地所共检查农产品经营户18家,对不符合要求单位进行现场责令整改,有力保障市民农产品食品安全,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3、 开展工业区食堂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本周坪地所针对辖区内工业区食堂、配餐企业、餐饮门店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就无证无照经营、卫生脏乱差、食材变质腐败、健康证过期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本周共检查工业区食堂28家次,开出整改通知书2份。
4、开展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本周,坪地所共检查药店23家次,重点检查药店证照、索证索票、是否非法行医以及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检查暂未发现有关问题。
六、压实日常投诉举报工单处理工作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更健康、高质量发展,我所根据投诉举报的有关内容,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调解纠纷等工作,共处理投诉举报95宗,切实保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