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举办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会

平原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创建于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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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深走实,12月29日,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家鹏同志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郝胜军同志出席会议,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辛燕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区)、县直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公务用车管理股股长郑连奇同志对《德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对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维护、使用、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办公用房管理股股长祝高阳同志对《德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方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操作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公共机构节能股股长吴亚冉同志就“双碳”目标下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并针对讲解过程中的难点疑点问题,一一进行了答疑。

    会议强调,机关事务工作涉及后勤保障的方方面面,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围绕工作要“准”。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切入口和着力点,围绕“房子、院子、车子、筷子”等干部职工的基本需求,主动对接,主动解决,提高服务水平。二是保障体系要“精”。完善办公用房保障体系、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加强机关食堂建设管理,落实公务接待制度,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关运行保障体系。三是服务环节要“细”。要牢牢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对水、电、能源、公车和公房的管理,努力做好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四是廉政建设要“严”。要强化政治意识、标准意识和纪律意识,把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给干部职工提供一个节约、高效、优质的办公环境。

培训会结束后,接续召开全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宁同志主持并讲话。

    会上,中心向涉及2023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到期的单位下发了明白纸,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政策进行系统讲解,明确各阶段工作流程,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更新上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台账,动态掌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情况,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

    下一步,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会议为契机,加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力度,深化公共机构节能举措,优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张网”,全面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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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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