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告知书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岁末年初,低温持续,天干物燥,用火用电骤增,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生活的因素增多。为保障您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再次提醒大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自觉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现将有关安全防范告知如下:

一、注意用火安全

  一是不要在主干道、房前屋后、林区等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二是使用煤气、柴火等明火要做到人离火熄。三是燃放烟花爆竹要考虑居民安全,尽量在空旷平坦地方燃放。四是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桶内。五是要加强老人和小孩安全用电用火监护。六是要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不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不在林区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不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七是当遇到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沉着冷静正确逃生。

二、注意用电安全


      使用电器设备,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不要将衣物等易燃物搭在取暖设备上,做到人走断电。要经常检查电器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用火要做到人离火熄。

三、注意取暖安全


       谨防一氧化碳中毒,取暖时注意通风,室内使用煤炉、炭火等取暖设备时,门窗不要全用塑料膜封死,要预留一定的缝隙,使室内空气流通,避免一氧化碳聚积。要经常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正确安装使用煤炉、炭火等取暖设备,定期检查炉具,保持烟囱结构严密和通风良好,防止漏烟、倒烟,并保持其畅通。一旦有头晕、头痛、全身无力、反应迟钝、恶心、呕吐等症状,即考虑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就医,中毒严重者会意识丧失和抽搐,如不及时抢救,会发生致命危险。

四、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未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辆,做到有证驾驶。二是驾车时要认真做好“一盔一带”安全措施,期间不闲谈、不接打电话,不超载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超速、不飙车,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三是遇到路面结冰等天气一定要减少出行,必须出行要带好防滑链,谨慎驾驶。四是不乘坐载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人车辆;不乘坐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客车,黑车或无牌无照车辆。

五、注意塘坝水库安全


      不能到沙石场、河道、水库、水塘、水坝、水池、水窖设施等旁边玩耍、严禁在塘坝水库上玩冰行走,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六、注意食品药品安全


  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和过期食品,不吃来源不明、识别不清、包装有问题、过期等的食品药品,把好病从口入这一关。

    安全工作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正确做好自我防范,共同维护全镇安全稳定、和谐平安。

            




 红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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