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太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永锋在国家税务总局太白县税务局呈送的《“1+2+N枫桥式工作法”彰显税务新形象》专报上批示:太白县税务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举措实、成效好,有效提高了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值得表扬!望继续努力,在推动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解机制上取得更大成效。
今年以来,太白县税务局将“枫桥式”税务局建设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唯一评判标准,聚焦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枫桥式”税务局工作全流程开拓思维,创新提出“1+2+N枫桥式工作法”的设想,并从理念、机制、标准、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丰富内涵,突破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太白县税务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不断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深化纳税服务质效,持续推动“1+2+N枫桥式工作法”常态化、更加彰显太白税务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