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第一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报名须知

上蔡一小
创建于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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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上蔡县城区中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上教[2023]75号),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学区内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东至县巷以西,往南延伸至雷家巷以西,西至秦相大道,南至南环一巷防疫站家属院、纪检会家属院、石油公司以西,北至西大街以南,龙潭居委会(即除西郊路以外)。王慧庄原居民。

  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一小校园内新生报名窗口

          招生条件及需提供的相应材料

1.具有城区户口的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应提交司法公证处出具的变更监护人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三代同堂

城区内城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 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城区无其他自有房产。

①显示三代同堂的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区内购房且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子女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区内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在房产部门有登记 备案的商品房(不具备入住条件的除外),其居民子女,需要入学的,如果居住地所在学校有学位,应优先安排,如果片区 内学校班额已满,可由辖区中心学校相对就近安排其它学校就读。单纯租房或随亲就读的不作为城区入学条件。不具备入住条件或未建成的小区居民子女不予安排学位。号学校班额已满,可由辖区中心学校相对就近安排其它学校就读。单纯租房或随亲就读的不作为城区入学条件。不具备入住条件或未建成的小区居民子女不予安排学位。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需提供合法的购买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机打契税票。

5.公房类住户子女(未房改、已房改、单位集资房)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房合同或协议、交款票据及一年水电等生活票据

③单位出具的证明

6.无合法房产手续的自建房及商品房须提供近三年水电票、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户主证明、购房合同、交款证明等材料。交领导小组审核调查。房屋买卖(含有证和无证)的要出具买卖合同且经司法公证为真实的公证书。

7.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 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招商引资企业高管等优抚对象将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以上优抚对象子女将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县城区务工租房居住的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城区内入学的,由辖区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指定的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①在城区务工的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费凭证(进城务工一年以上);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在城区稳定居住,提供辖区居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小学一年级报名时先由学校对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再分类上报县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有城区户口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统一登统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对户口真伪进行审核;有城区房产的学生,由住建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最终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学生名单。

       3.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核查并确认录取名单。在材料审查阶段,学生监护人要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上述审查。对材料缺失,或提交虚假材料,或拒不配合调查审核的取消录取资格。

  小学二至六年级原则上不准招插班生。

       具备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1.有辖区户口的。

        2.有房产且已办理房产证或已交契税的。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外上学的相关证明,于8月21日一25日到学校认证。认证结束学校将名单报中心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若所在学区学校没有学位,由招生领导小组分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接收的插班生必须有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转出证明。

     1.领取报名序号:报名学生家长到校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报名序号,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材料审查登记:根据《报名公告》要求,按照个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到相应的报名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1.家长须准备3个档案袋,一个装原件,另外两个档案袋装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样)

       2.一户只来一个家长(尽量是孩子的父、母),带一支黑水笔。

       3.家长携带的交通工具须放在离学校200米以外的地方。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4、咨询电话 :      

               冀老师:13949552995

               胡老师:    1663973307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3年8月20日

  为切实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实行分类、错峰报名。

       8月21- -22日报名: 学区内具有城区户口、三代同堂、优抚类;

       8月23日报名:学区内购房且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子女(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

      8月24—25日报名:暂未办证类、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房产;经商务工类(根据文件精神,经商务工类我校只负责登统信息,上报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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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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