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武县民政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积极应对老龄化少子化、创新基层治理、强化基本服务等新要求,扛起使命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增进民生福祉的思路和举措,在奋力推进我县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民政力量。
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450户10924人,城市低保对象1674户2661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806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1627人,集中供养人员179人;孤儿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2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77人;发放临时救助3117户3971人次。今年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628户1014人,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0202.0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5671.97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562.89万元,城乡特困生活保障金1373.8万元,照料护理费284.83万元,残疾人两补资金612.58万元,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187.5万元,全县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8.52万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20万元。
一、“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我县在凤凰水乡移民社区改建一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为548.34平方米,设置养老配套床位10张,总投资107万元,内设厨房、餐厅、休息室、棋牌室、娱乐室、图书室、理发室、书法室等。2023年10月投入运营,为社区60周岁以上特困、孤寡、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休息、娱乐、等服务。
二、提高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生活补贴,从2023年1月1日起低保户家庭中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从50元/月/人提高到70元/月/人,为1413人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资金118.97万元。
一、落实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生活补贴
2023年2月21日按照市级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出台了《宁武县民政局关于提高全县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宁民发[2023]5号)文件。从2023年1月1日起低保户家庭中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从50元/月/人提高到70元/月/人,今年为1413人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资金118.97万元。
二、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74元/月/人提高至80元/月/人,提高6元,为2299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16.4万元。
2.残疾人生活补贴扩面: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74元/月/人提高至80元/月/人,为125人发放资金13.2万元。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99元/月/人提高至105元/月/人,提高6元,为3066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371万元。
4.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49.5元/月/人提高至52.5元/月/人,为211人发放资金11.98万元。
三、落实城乡低保提标补贴
城市低保标准由523元/月/人提高至553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5318元/年/人提高至5678元/年/人(A类5678元/年/人,B类5160元/年/人,C类4680元/年/人)。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74户2661人,农村低保对象7450户10924人;已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562.8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671.97万元。今年农村低保新增628户1014人,城市低保新增88户142人,特困人员新增133人。
四、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标补贴
城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原来9900元/年/人提高至10368元/年/人;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原来8330元/年/人提高到8798元/年/人;农村集中供养特困对象供养标准从原来8567元/年/人提高至9035元/年/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供养标准从原来6997元/年/人提高到7465元/年/人。全县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806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1627人,累计发放生活保障供养金1204.22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202.2万元;集中供养人员179人,累计发放生活保障供养金169.58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82.63万元。
五、孤弃儿童生活补贴提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由1145元提高到1170元每人每月,家庭寄养弃婴由1720元提高到1755元每人每月。全县有社会散居孤儿10人,发放生活费13.1万元,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7人,发放生活补贴161万元。
一、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按照“忻州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我县今年落实105户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任务,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成。
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抓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要求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办法和帮扶机制,实行定期探访关爱活动,对全县13名留守老人、2182名高龄老人、46名失能老人、1007名残疾老人进行探访,探访率为100%。让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提高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利用率。全县共20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加大下乡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至相关乡镇,督促乡镇认真整改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闲置率不高、资金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日间照料中心搞活,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活动环境。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乡镇(社区)社工服务站项目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要求,已落实14个社工站和未保站建设,并配备办公设施和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工作。
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新婚辅导、家事调解和离婚调和等服务,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74对,离婚登记203对,补办结婚129对,补办离婚登记12对。从2023年12月1日起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业务。
做好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申报,积极申报首批清廉村居示范点(涔山乡王化沟村、宁化镇宁化村),并按照《山西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操作手册》认真完善相关资料,已通过省级验收,在全县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深化村民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治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清廉村居全面覆盖。
健全完善送返人员和易流浪走失去人员信息库,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做好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专项救助工作,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强化机制监管,全力保障受助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8人次,发放救助金额4415.5元。
对全县的39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对社会组织成立的24个党组织进行指导活动,持续打击全县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民政领域黄牛,黑中借等非法活动,营造宁武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福乐园养老公寓项目建设。宁武县福乐园养老公寓项目总投资12855.93万元,项目一标段施工形象进度:1号老年公寓施工电梯机房,2号老年公寓施工至三层,3号老年公寓施工至四层,4号老年公寓施工至四层,综合服务楼施工至电梯机房,餐厅及活动中心主体封顶,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43%。
二是推进县级和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落实选址县级公益性公墓1宗凤凰镇柳沟生态公墓。已落实选址乡级公益性公墓9宗,村级公益性公墓32宗。现待上级公益资金到位后推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