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司法局海甸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海甸司法所
创建于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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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9日,美兰区司法局海甸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纠纷回顾:2023年12月12日07时30分,李某某骑电动车自行车,沿海新大桥行驶至海新大桥东桥头西向东路段时追尾碰撞,与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2023年12月12日,经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美兰大队认定书李某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本次事故造成王某某的小腿受伤,现王某某要求李某某对其补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因此产生纠纷。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某向王某某支付赔偿款700元,圆满化解了此次纠纷。                           

  此次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的成功调解,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便民利民,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降低了司法成本,使他们得以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工作。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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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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