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份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完成了大沟、庙陀、调打、栖榕4个村委会的值班工作,进行一场村民矛盾纠纷调解,开展2场次的法律讲座,解答三个村民的法律咨询,进行了16人次的网络微信普法宣传。具体情况如下:
一、12月12日,应大沟村委会及当事人符应凤的要求,进行了一场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大沟村委会南坊村村民符应凤就读初一的儿子符岳超,在同村村民符岳斌就读初三的儿子符志俊的鼓动下,用其母亲符应凤的手机,微信转账4500元到符志俊的微信钱包里,两个孩子提现后外出洋浦那大消费。第二天符应凤发现后报警。雅星派出所认为不是违法行为,不予受理。符应凤到村委会要求帮助解决。村委会法律顾问本着自愿原则,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顾问根据过错原则,分析了事件的性质,区分双方父母及孩子存在的过错,应承担的责任,得到双方的认同,达成了协议,很好解决了此次纠纷。
二、电话解答了庙陀村委会庙陀村村民董根爱关于人身伤害赔偿及大沟村委会南坊村村民符应凤关于子女私下拿家里的钱拿去给别人花是否构成盗窃诈骗行为的问题咨询。回答了村民关于派出所不立案该如何解决的问题。
三、在大沟村委会、栖榕村委会进行两场《行政复议法》和《海南省行政调解规定》的法律讲座。参加的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共38人次。
四、进行了两场网络微信普法,内容是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以及《海南行政调解规定》、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法律宣传,共16人次。
法律讲座现场
调解现场
微信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