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来临之际,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纪检组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严于律己、勤政廉洁的全体税务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佳节话廉洁,过节不失节。对于税务干部来说,越是重大节日,越能考验党性、检验作风;越是关键时刻,税务干部越要警钟常鸣、严于律己。“节点”就是“考点”,守好“节点”,过一个廉洁之节、文明之节。全体税务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摒弃陈规陋习,抵制不良风俗,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在此,我们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体税务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全体税务要守住廉洁底线,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作风规定,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
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及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转嫁相关费用;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6.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在民生保障、帮扶求助、安全生产、矛盾化解、传染病防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
10.严禁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
11.严禁借岁末年初开会之机互相请吃、吃请和饮酒,制发纪念品、礼品,组织旅游、娱乐活动等违反“八严禁、八不准”。
望全体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坚守廉洁底线,自觉遵守以上“十一个严禁”,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用文明、廉洁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最后预祝大家过一个文明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
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纪检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