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

新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创建于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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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绍青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认真学习《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听取全县退役军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军人军属保护法规,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生动实践。一要提高站位,认真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一方面是突出地位,另一方面是落实权益。切实把维护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浓厚氛围。二要肯定成绩,继续努力。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稳步推进,各项优待政策及时落实,获得了“河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荣誉称号。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不断推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稳步向前。三要同心合作,持续推进。要结合《条例》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强军思想目标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军事职业的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乡县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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