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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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我知道
——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创建于2023-12-28 阅读535

电动三、四轮车作为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受广大群众所喜用,然而,电动车使用不规范带来的安全隐患也颇多,威胁着车主和身边人的生命安全。

为响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宣传和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为构建平安家园,切实加强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养成规范使用电动车的好习惯,拔萃幼儿园特提出以下倡议:

1.请家长自觉不购买、不驾驶、不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搭载幼儿,确保幼儿出行安全。

2.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黑车,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3.加强对幼儿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养成良好的出行、乘车交通习惯。

4.全体师生和家长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影响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和其他违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实现文明安全出行。

交管部门提示: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我们的孩子构筑坚实的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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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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