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东湖小学2024年元旦放假通知暨假期安全温馨提示


心海
创建于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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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伴随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满载收获的2023年即将过去,我们怀着新的希望,共同迎接崭新的2024年!在此,东湖小学全体教职工向家长朋友献上最真挚的新年祝福和诚挚的谢意,感谢您一直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元旦假期即将开始,为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将假期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安全教育工作 ,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放假时间

      本周五课后服务暂停一日。请家长准时来校接孩子。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共三天。

      假期安全温馨提示

            防火防触电

      1. 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不能为了方便,就将自行车、电动车或其他杂物放在楼梯出口或楼道内。

      2.家用电器出现故障,一定要及时维修,千万不要让电器带“病”工作;选择正规合格的插座对避免火灾同样重要。

      3.空调功率较大,长时间使用后应关闭一段时间,以防配件高温或电路老化,引发火灾。

      4.墙上的插座里有电,教育孩子不能用手指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不然会触电。

      5.教导孩子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6.如果遇到有人触电,应呼喊大人帮助,不擅自帮忙,以防触电。

          防一氧化碳中毒

      1. 保持通风是关键。家中生煤炉,一定要保持开窗通风,或者设通风口,空气保持流通,危险就会降低。

      2.煤炉各连接处一定要确保密封,防止气体外泄。

      3.使用燃气热水器时,禁止将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洗浴房间内,且要经常对燃气热水器进行检查维护。

      4.密闭房间内吃炭火锅,也有安全隐患,要注意通风。

      5.汽车怠速运动时,不可长时间开空调,在开空调的密闭空间,有毒气体聚集,也会引发一氧化碳中毒。

           防滑冰溺水

      1.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滑冰或玩水;

      2.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滑冰或玩水;

      3.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滑冰或玩水;

      4.不到无人监管、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滑冰或玩水;

      5.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6.家长要定期和孩子一起学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给孩子传授相关自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

           防交通安全事故

      1.关注天气和路线状况,路面结冰区域要慎重出行;

      2.乘坐车辆前要对乘坐车辆安全情况进行甄别,禁止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及非法营运车辆;

      3.自觉遵守各种交通法律法规,未年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未年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车,参加体育活动的滑板车、平衡车、滑轮车等要在家长监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

            防电信诈骗

      1.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贪图便宜或失去警惕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2.不随便泄露家庭成员信息,对陌生人的电话、网络交友要慎重处置

      3.涉及钱财必须核实后再决定;

      4.微信领取红包、支付宝转账,高度警惕网络钓鱼诈骗。

      5.不轻易点击手机、电脑上的陌生链接。

           防校园欺凌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禁放烟花爆竹

      1.禁放区域及场所

      本区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至东环路,南至十里泉路、世纪大道,西至西昌北路、322省道,北至北安路、枣曹线范围内的区域。

      2.违法追究

      违反以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号召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并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做禁燃禁放的“文明守护者”。

      二、当好禁燃禁放的“新风倡导者”。

      三、做好禁燃禁放的“政策宣传员”。

      四、敢为禁燃禁放的“监督劝导员”。

           关注心理健康

      1.要关心孩子身心健康,多鼓励少批评,多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增强孩子自信心,引导孩子乐观豁达、积极向上。

      2.要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努力营造一个关爱孩子、邻里和睦、家庭温馨的环境以利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3.发现学生有心理、行为异常要及时介入,做好应对。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新的希望,新的气象!        

      祝:家长朋友工作顺利、心想事成、阖家幸福! 

      祝:同学们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快乐、自信、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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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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