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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过元旦,安全记心间——东郭镇实验小学2024年元旦假期致家长的一封信

编辑于2023-12-28 阅读291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决定于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为保障假期内学生安全,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对您的孩子加强以下方面的教育:

一、居家安全

1.居家牢记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导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若孩子年幼,请告知远离这些设备。

2.假期居家围炉煮茶、吃炭火锅,请开窗通风,谨防一氧化碳中毒。

    3.居家使用电暖器取暖,请远离易燃可燃物,禁止将衣物直接覆盖在上面烘烤。

    4.做好家庭阳台、飘窗、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范,教育孩子不将头或身体伸出窗外,也不向外乱扔物品。


    

    5.不留幼小孩子独自在家;教育孩子独自居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二、交通安全

    1.冬季天气寒冷,路面湿滑,请各位家长提醒孩子    外出小心慢走    ,避开路面浮冰和积水,以防滑倒。

    2.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电动车出行,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减速慢行,不要反穿外衣或给电动车加装挡风被,增加事故风险。

    4.开车出行,请先检查车辆情况,恶劣天气出行时,请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行驶,驾车务必做到“四缓”:    起步缓、转弯缓、制动缓、心态缓    。

    5.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乘车规范,有序上下车。    

6.远离结冰河道冰面,不要到冰面玩耍,做好防滑防溺水教育。

三、消防安全

    1.培养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识,禁止孩子玩火柴、打火机、酒精等危险品。


    

    2.元旦期间,请禁止孩子燃放烟花爆竹。

    3.教授孩子消防安全常识,让孩子认识常见的消防安全标志,掌握正确的火场逃生方法,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

    4.教育孩子正确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讲清失火地点、起火物质、火势大小、被困情况等信息,禁止谎报火警。

    5.定期排查家中消防隐患,处理好易燃可燃物,外出时做到“    三清三关    ”。

四、外出安全

    1.假期外出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做好游玩攻略,错峰出行。

        2.外出就餐选择正规,有营业执照的餐厅,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


        

        3.旅行途中,    请    看管好孩子和随身物品,谨防意外发生。


    

    4.排队参加景点游玩项目时,请严格遵守景点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


    

    5.提醒孩子不要到野外的结冰水域玩耍、滑冰,外出需告知父母,去哪里、和谁去、干什么、何时归,严禁私自相邀外出玩耍。

    6.外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接触;遇到危险可大声呼救,寻求周围人的帮助。

五、传染病预防

    冬季传染病多发,且元旦假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多,请各位家长和孩子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1.提前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


    2.教育孩子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与他人共用毛巾、水杯、餐具等物品。

    3.引导孩子均衡膳食,多饮水,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提高免疫能力。

    4.室内        常通风    ,每日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5.外出        佩戴好口罩    ,谨防感染。

六、网络安全

    1.与孩子    约定好每天的上网时长    ,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2.小长假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易发,请各位家长提醒孩子注意网络安全,    上网牢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3.警惕网络交友,教育孩子不随意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与网友私下见面。


    4.提醒孩子上网不攻击、侮辱、诽谤他人,不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若遭受网络欺凌,应及时寻求父母帮助。

七、防止校外欺凌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人少得巷子等校外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2.加强自我管理,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他人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3.做好监督提醒,教育直系亲属不参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做孩子的榜样。


4.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冬已至,春不远,一切美好,终将到来。愿在新的一年,阳光满路,温暖如初。祝元旦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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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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