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牵大手 我是“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小使者”----致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肇工一校
创建于2023-12-28
阅读 266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同学们:新年快乐!我是大家的朋友——警察叔叔。在这个充满喜悦的新春时刻,我们来共同聊一聊关于烟花爆竹的小知识。大家都知道,烟花爆竹虽然五彩斑斓,但它们会污染清新的空气,引起火灾事故,甚至影响生命健康安全。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让沈阳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宁静,沈阳市从2019年开始,规定了在一些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希望你们成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小使者,积极向家人和朋友们宣传我市禁放烟花爆竹政策规定,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绿色的新年。请同学们牢记:《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本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二)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三)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四)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如果遇到空气重污染预警,全市范围内也要停止燃放。在禁放区域外,诸如高楼大厦旁边、商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地点,也是不可以燃放的。警察叔叔还要提醒,14岁以下的同学们在禁止区域外燃放时,记得一定要有大人陪同;不要拿着烟花爆竹直接燃放,放完后要立刻离开;千万不要带着烟花爆竹上公交车,也不要带到人多的地方去。小手牵大手,文明齐步走。希望同学们与警察叔叔一道共同参与沈阳市区域禁放工作,用文明言行带动和影响他人,让我们的环境更加宜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祝同学们新年快乐,健康成长,学业进步!沈阳市公安局的警察叔叔                                                                2023年12月

阅读 266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