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是我县的森林防火期。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摇篮。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森林火灾已成为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为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及家长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2.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育您的子女、朋友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各位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防范森林火灾,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共同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好家园。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