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级有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鹿苑司法所联合省厅派驻民警持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学习贯彻到位
鹿苑司法所在12月26日,12月27日分批次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活动,活动中,省厅派驻警察张警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概念,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等内容,进一步加强社矫对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告诫全体社矫对象要严于律己,谨慎交友,自觉做好矫正期间自我约束管理。
宣传引导到位
一是充分利用司法所管理群每天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二是通过填写承诺书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逐人深挖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的同时做到最大限度的挽救。目前暂未排查出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有涉黑涉恶情况。三是加强“以案释法”的推送,督促社矫对象遵纪守法,远离涉黄、涉毒、涉赌、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四是省厅派驻民警和社矫对象进行逐一谈话,要求要认清身份,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平稳度过矫正期,重新回归社会。
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日常报告,思想汇报,教育学习等各个环节,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隐患及行为。二是抓好日常走访工作。鹿苑司法所联合派驻民警第四季度完成对辖区全部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通过拉家常了解其日常生活与工作状况,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督促他们遵纪守法,服从监管。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着重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三是加强与高陵区司法局社矫科的沟通衔接,综合多方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